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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须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医院人员须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医函[2020]42号)”要求,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正确佩戴口罩。
2、入口监测体温。
3、就诊人员全部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并随身携带就诊。
4、有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应按医院要求,由专人陪送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与其他人员之间保持至少1 米的距离。
5、住院时每次只允许一名家属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探视,探视时间: 上午10:30-12:30;下午16:30-18:30。探视人员均需监测体温,手机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流行病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佩戴口罩并手消毒后凭“探视证”进入病区,不得在病区随意走动。

6、所有外来送餐人员不得进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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