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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龙湖医院疫情防控住院陪护、探视须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我院住院探视及陪护作以下规定,请您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您的配合!

一、严格管理  实施“一患一陪一证

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留陪护。

特殊情况需留陪护的,陪护前需提供行程码、身份证,专业陪护公司派遣的陪护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由医生、护士对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由医、护、陪三方签名后由科室签发陪护证,实施“一患一陪一证”,不得随意更换。

如由家属自行陪护,必须严格按照陪护管理制度执行。

二、限制人员探视  鼓励“云探视

医院及病区严格实行24小时陪护及探视管理,原则上谢绝探视。

鼓励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

如确需探视,每次仅限一名,且需持探视证。

探视时间:10:30-12:30;16:30-18:30,每人探视不超过30分钟。

三、患者需遵守病房管

住院患者需遵守病房管理制度,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

陪护人员每天由所在病区护士监测体温两次,并做好登记;如有发热、乏力、咳嗽、气促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病房护士。

鼓励陪护家属在医院食堂订餐。

四、了解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住院患者、陪护和探视人员需了解预防新冠肺炎的相关知识,做好手卫生、咳嗽礼仪,注意如厕卫生等。

陪护和探视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

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

五、若具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探视与陪

(1)体温≥等于37.3℃,有呼吸道症状;
(2)有“境外旅居史”“高风险国家人员接触史”;
(3)有“疫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
(4)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5)有“聚集性发病接触史”。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住院大楼只开放一楼大门进出,其他进出口均关闭。

      为了确保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真诚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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