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协会会员 广东省医院协会会员

一、

尊敬的病员及陪人:

您入住病区后当班护士会根据病人病情安排相应的病房,并做住院告知和病区环境介绍。进入病房后请在床位上安静休息,等待护士会为您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并由您的主管医师为您做临床诊察,然后护士根据医生的医嘱对您进行各种相关诊疗处置。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早日恢复健康,医患双方以相互尊重为前提,请您积极配合我科做好以下事项:

1、住院期间请您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健康指导,安心养病,配合治疗。

2、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管医生请假,并签署请假条,必须在当晚十点前返回病房并销假;禁止在外留宿,否则发生意外情况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3、不可乱串病房,以防交叉感染;查房、治疗时间,应在病室耐心等侯。

4、夜间病房门不得反锁,以便医护巡视病情。

5、为保证病人的正常休息,家属及亲友应遵守探视制度,每次探视家属请不要超过三人,患感冒及其它传染病人和儿童按医嘱探视。

6、入院时脸盆、碗、杯、痰盂,暖瓶等,请按规定位置放置,可携带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非必需物品原则上不得带入病区。

7、请遵守医院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后保持床铺和室内整洁,并配合护士晨间护理及扫床。

8、全院实行无烟管理,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吸烟、不要使用墙壁及治疗带的电源,防止对仪器和医疗设备发生干扰。

9、病人和亲属有配合治疗义务,应服从医护实施的诊疗措施,禁止自带药物自行服用,未经同意不得接受外院治疗或自购药品服用。

10、未经许可不要进入诊疗场所(护士站、治疗室),不要私自翻阅病历和有关医护记录,禁止窃取涂改病历资料,以保证病人隐私和医疗文件完整安全。

11、行为能力有缺陷者,请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履行监护责任,保证病人生活安全,预防坠床、滑到等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12、病人和家属有对病人病情和诊疗方案以及医疗费用的知情同意权,病人应以委托书形式指定住院期间的合法代理人,家属或亲友需了解病情,应由病人委托人向主管医生询问,以利保护病人隐私和健康权。

二、入院流程:

1、请您持门诊医生开出的入院通知单到出入院收费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医保和新农合病人凭手册和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根据情况不同,预交一定数量的住院押金,以备住院时的各项医疗费用支出。

2、持入院通知单到病区护士站,将手续交当班护士登记入院。

3、医保登记:享有医疗保险的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请及时将医疗保险手册和身份证及时交至入院处进行登记备案。并在病房等待随时接受医保审核员核实,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审核,不能报销责任自负。

4、保存好各种单据,出院时结算。

5、属医保、农合、商业保险病人,请认真阅读医保参合须知并配合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按保险政策及时报销住院费用。

三、出院流程

1、经主管医生允许出院并开具出院证,陪护人应对病人妥善安置,注意安全。
     
2、带好住院期间各种检查资料和个人物品;住院物品交护士站,病历由护士转交到住院处后,即可办理出院。

3、持交款单据到住院处窗口结算。医保、参合及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请按相关政策及程序办理报销事宜。

4、需复印病历请于一周后到病案室办理复印手续。

快速通道

网站首页    |    医院信息    |     动态资讯    |    健康通道    | 就医指南    |    特色科室    |    专家会诊    |    交通指南
电话:0754-87279120    传真:0754-88366609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18号    邮政编码:515041
备案号:粤ICP备11056690号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88号

版权所有: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 Copyright 2016-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