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零星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院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4
因我院零星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需要,现通过公开招标工程结算审核单位,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1、招标内容:主要内容为对院内零星项目工程的结算进行审核,服务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标准:在投标人超3个(含3个),符合资格条件预审后,以低价中标为原则。
4、凡符合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汕头市榕江路18号参与投标,投标要求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下午5:30。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榕江路18号门诊五楼纪检监察审计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及其他形式的投标。
7、评标、询标时间暂定11月21日上午9:00,决标结果另行通知(本次评标为内部评标)。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方老师 联系电话: 0754-88166785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一:投标书要求
投标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收费报价
说明:1、本次招标审核的工程结算项目包含2015年、2016年已发生的零星项目工程和2016年至2017年期间未发生的零星项目工程,审核费用拦标价为4万元(含4万),零星项目工程有预算的,审核后的项目工程款原则上不高于预算价。
2、付款方式:审核完2015年、2016年已发生的零星项目工程,付总报价的60%,余款于审核完2016年至2017年期间未发生的零星项目工程后付清。
二、授权委托书
三、审核人员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方基本情况及业绩介绍
说明: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以上各条请投标单位认真准备,并注意证照、资料等的有效性,同时加盖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所有材料均需装袋密封提交,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